办学理念与办学目标

办学理念:办一所负责任的大学


办一所负责任的大学就是对国家、对社会、对学生及家长负责,是新时期学校对“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诠释,是学校教育工作矢志追求的一种境界。

办一所负责任的大学是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充分体现。学校坚定不移地走规模适度、质量固本、内涵发展的道路,确保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实现科学发展。

办一所负责任的大学是学校师生员工价值观的高度概括。责任意识已深入到每一位学生、教师、管理与服务人员心中,成为服务社会、振兴学校、发展自我的行为准则。

办一所负责任的大学是学校育人观的重要内涵。育人以学生为本,全员育人,全方位、全过程育人,需要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行为才能完美实现;培养学生良好的智能,塑造学生健康的心灵,使责任意识内化为学生的自身素质,更是当代高素质人才培养的要义之一。


办学目标: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是“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整体水平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实现向研究型大学的实质转型,初步建成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此基础上,再用10—15年时间,到2035年左右,“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整体水平进入世界一流前列,全面实现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