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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华北电力大学副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一名副处级干部,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保定校区基建处副处长、校园规划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处级。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三)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四)熟悉国家基本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高校校园规划、土地管理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

(五)五年及以上基建管理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具有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者优先。

(七)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基本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的方式,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请于2018年6月15日16时之前将电子版发至:zzb@ncepu.edu.cn。

(二)提交材料 工作人员将致电符合条件报名者。报名者自接到电话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需将其报名登记表、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重要获奖、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等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或工作水平的纸质证明材料提交至华北电力大学党委组织部。

(三)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综合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岗位认识、工作思路、业务水平等。面试时间在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综合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廉政情况及群众认可度等。进行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核查、书面征求纪委意见等工作。

(七)体检。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进行体检。

(八)决定任用。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九)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待遇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级别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

(二)为保证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参与应聘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等部门关于干部选用的有关纪律规定。

(三)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六、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华北电力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071000

联 系 人:徐大圣

联系电话:0312-7522365 13722261399

传    真:0312-7522502

电子邮箱: zzb@ncepu.edu.cn

附件1

华北电力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5日